試管嬰兒其實在醫學上稱之爲體外受精和胚胎移植,目前在備孕夫妻中間,很流行藉助試管嬰兒的幫助,來達到妊娠的目的。
那麼哪些情況不能去做香港試管嬰兒?
每一個小生命的出現是從受精卵到胚胎香港試管嬰兒流程,再到最後的分娩都是一個漫長而曲折的過程。而懷孕的過程很辛苦大家都知道,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有些女性其實是不適合懷孕的,因爲懷孕不僅對她個人,對她家庭都會造成巨大的影響的香港代孕流程。
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》有明確規定,以下情況是不能實施試管嬰兒技術的:
第一:任何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患、泌尿生殖系統急性感染、性傳播疾病。
第二:《母嬰保健法》規定的不宜生育的,目前也無法進行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的遺傳性疾病。
第三: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嚴重的不良嗜好。
第四:夫妻任何一方接觸致畸量射線、毒物、藥物並處於作用期。
第五:女性子宮不具備妊娠功能,如嚴重的瘢痕子宮、先天性子宮發育異常等。
第六:嚴重的軀體疾病不能承受妊娠,如嚴重的肝腎疾病、心血管疾病、高血壓>香港代孕費用、糖尿病等。
那麼哪些情況不能去做香港試管嬰兒?
以上幾種情況的患者,是不宜在去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。